虽然基本法158条把释宪权给了人大,但紧接着下一句就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對本法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內的條款自行解釋。」特别澄清需要向中央请示的,都是涉及中央政府管理,以及香港和内地关系的情况。本案《紧急法》相关条款涉及的是特首和行政机关的权限问题,显然属于香港内政,所以由香港自己的高等法院和终审法院进行司法复核,属于基本法授权范围之内。更复杂一点的是,人大法工委援引1997年人大对《紧急法》的默许,认为人大在历史上的立场pre-empt了今天的争议,但这类「先发制人权」存在的标准有多高,如果存在的话有多强,乃至于158条的明文授权有没有给人大常委会「残留」的余地(residual power),依然大可争论。但可惜这些不是法律问题,而是政治问题。
我就不懂为什么老拿塞尔维亚的剧本自我带入“祖国不强大就挨打”的毒鸡汤。要带入也好歹整个隔壁奥地利剧本,内容是“强大的祖国如何靠花式搞事把自己整成个二流国家。” https://pawoo.net/media/dhr6wR2Cba7Yn2Z4o54
“他们想要大乐章外,自己的歌。”